关于印发《南京林业大学接受社会捐赠工作量化评估激励办法》的通知
各院、部、处,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广泛联系和吸纳海内外的资源和力量,向社会各界募集捐赠、争取办学资源,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林业大学接受社会捐赠工作量化评估激励办法》。经学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南京林业大学
2021年10月18日
南京林业大学接受社会捐赠工作
量化评估激励办法
南京林业大学接受社会捐赠工作(以下简称“捐赠工作”)是指校内各单位或个人通过广泛联系和吸纳海内外的资源和力量,对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学生培养、校园文化建设等与学校事业发展有关的项目提供资金、实物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为鼓励校内各单位和个人积极落实捐赠工作,向社会各界募集捐赠、争取办学资源,特制定本办法。
一、量化评估激励主体对象
校内各学院(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设定工作目标,组织教职工具体落实捐赠工作。南京林业大学接受社会捐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量化评估激励工作,以学院(部门)为主体对象,按年度进行量化评估激励。
二、量化评估激励开展流程
1.各学院(部门)在南京林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指导下,以《南京林业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依据开展捐赠工作;
2.关于捐赠工作项目的分类、设项目的、捐助或激励对象等规定,在《管理办法》的框架下,详见下文的捐赠工作项目开展指南;
3.基金会根据当年捐赠金额、合作协议达成金额对各学院(部门)按年度进行量化评估值核算,核算方法详见下文;
4.基金会根据基金会银行账户年度到账的捐赠总额核算激励总额;
5.学校将各学院(部门)的量化评估值拨至学院(部门),设立专项账户,由学院(部门)进行自主分配,完成激励。
三、捐赠工作项目开展指南
1.限定性基金(人才培养基金A)
序号及类别 | 设项目的 | 捐助或奖励对象 |
A1奖学金 | 奖励学业优秀的南林学子,鼓励学生追求卓越。 | 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
A2助学金 |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
A3高水平竞赛资助基金 | 鼓励学生参加高水平竞赛等项目,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 高水平竞赛获奖团队。 |
A4学生国际交流基金 | 推进学生国际交流项目,提供研学奖学金、交流奖学金。 | 参加学校国际项目的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
A5学生重症医疗救助基金 | 帮助身患重病的困难学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早日重返课堂。 | 身患重病的困难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
A6校园文体活动建设基金 | 资助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人文环境。 | 学校球类联赛、新生晚会、毕业生晚会、艺术团汇演等活动。 |
注: | 该类项目单项捐赠金额起点为5万元。 |
2.限定性基金(院系基金B)
序号及类别 | 设项目的 | 捐助或奖励对象/ 支持方向 |
B1学院/学科/专业发展基金 | 针对学院/学科/专业设立,资助其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团队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工作。 | 学院/学科/专业的建设和教学科研项目等。 |
注: | 该类项目单项捐赠金额起点为10万元。 |
3.非限定性基金(学科发展C)
序号及类别 | 设项目的 | 捐助或奖励对象/ 支持方向 |
C1一流学科研究奖励基金 | 营造有利于一流学科研究的环境和条件,创建有利于青年拔尖人才发展的氛围,支持研究人员取得高水平成果。 | 支持学校对一流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重点和难点领域等方面进行专项资助。 |
C2其他学科研究奖励基金 | 营造有利于其他学科研究的环境和条件,创建有利于青年拔尖人才发展的氛围,支持研究人员取得高水平成果。 | 支持学校对其他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重点和难点领域等方面进行专项资助。 |
注: | 该类项目单项捐赠金额起点为10万元。 |
4.非限定性基金(合作协议D)
序号及类别 | 设项目的 |
D合作协议 | 激励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就某项工作与校外业务联络单位形成合作协议,对学校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支持,募集非限定性基金促进学校建设。 |
注: | 该类项目单项合作协议达成金额起点为10万元。 |
5.非限定性基金(冠名捐赠基金E)
序号及类别 | 设项目的 | 认捐条目 |
E1楼宇、道路、场馆、雕塑、机构、实验室冠名基金 | 以冠名的形式募集非限定性基金,用于学校更广泛、更全面的建设。 | E1-1新庄校区楼宇、 道路、雕塑、机构、实验室等冠名 |
E1-2新庄校区古树名木认养 | ||
E1-3白马校区楼宇、 道路、雕塑、机构、实验室等冠名 | ||
E1-4-…其他机构、场馆、活动冠名 | ||
E2其他专项 冠名基金 | 其他专项工作 | |
注: | 该类项目单项捐赠金额起点为10万元。 |
6.非限定性基金(南林人微捐赠F)
序号及类别 | 设项目的 | 建议额度 |
F南林人120 周年微捐赠 | 传递生日祝福,为母校庆生,助力南林发展。 | 120元、520元、1020元等有寓意的金额。 |
注: | 该类项目单项捐赠金额起点不限。捐赠工作量化评估核算起点2万元。 |
四、捐赠工作量化评估值核算
1.捐赠工作量化评估值核算公式
量化评估值=同一类型捐赠项目的累计受捐到账金额(单位:元)×项目类别激励核算比例。
2.限定性基金捐赠工作量化评估
限定性基金捐赠量化评估的前提为:捐赠合同中约定了用于学校事业发展由学校统筹的基金占比不低于1%。可以按照以下激励核算比例进行捐赠工作量化评估值核算。
限定性基金捐赠激励核算比例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激励核算比例 |
1 | 人才培养基金(A) | 1% |
2 | 院系基金(B) | 1% |
3.非限定性基金捐赠工作量化评估
对非限定性基金各类捐赠项目依据以下激励核算比例进行捐赠工作量化评估值核算。
非限定性基金捐赠激励核算比例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激励核算比例 |
1 | 学科发展(C) | 3% |
2 | 合作协议(D) | 1‰ |
3 | 冠名捐赠(E) | 5% |
4 | 南林人微捐赠(F) | 5% |
4. 捐赠工作量化评估值核算说明
量化评估值以学院(部门)为单位进行核算。如某项捐赠工作的具体落实人无法明确其所属的学院(部门),则视情况以个人为单位进行核算。学校根据年度受捐情况,在一定额度范围内给予激励,其中对高额量化评估值获得单位(部门)可分年度给予激励。
五、其他
1.未尽事宜由南京林业大学接受社会捐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2022年1月1日起,捐赠工作量化评估激励按本办法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冲突时,以本办法为准。